贵州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招生
发布时间:2015-03-07 10:55:17 来源: 作者:admin 阅读:186次
一、学院概况
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,教育部备案,贵州省教育厅主管,具有独立颁发大专学历文凭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。学校自成立以来,形成了以高职教育为主体,中职教育、成人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两翼,科研、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为助推的办学格局。
学院性质:公办
学院代码:14198
办学层次:高等职业教育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
学习形式:普通全日制
学院地址: 毕节市学院路(老校区)
毕节市双山新区职教园区(新校区)
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现设有医学护理系、教育科学系、财政经济系、农业工程系、电子信息工程系、旅游管理系、工矿建筑系及基础教育部、继续教育与培训部、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等十个教学系(部),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;有34个全日制普通高职专业。学院拥有一支由正、副教授、行业专家、岗位能手组成的双师教师队伍,具有多个紧密联系生产一线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,学院设有贵州省第116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,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,是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。
二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
2015年面向贵州省招生140人。招生计划及专业见下表
招生专业
学制
招生计划(人)
学费(元/年)
医学影像技术
3年
15
3500
医学检验技术
3年
20
3500
会计电算化
3年
10
3500
财务管理
3年
10
3500
物流管理
3年
5
3500
煤矿开采技术
3年
10
3500
建筑工程技术
3年
10
3500
水利工程
3年
5
3500
工程造价
3年
5
3500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
3年
10
3500
畜牧兽医
3年
10
3500
园林工程技术
3年
5
3500
计算机应用技术
3年
5
3500
软件技术
3年
5
3500
计算机网络技术
3年
5
3500
酒店管理
3年
5
3500
旅游管理
3年
5
3500
三、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
3月2日-4月3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(报名有三种方式,具体见:报名方法)
4月4日-4月5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試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。
4月6日-4月7日 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院领取面试
4月8日 面试
4月11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
4月13日 确定预录名单
4月15日 预录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及公示
8月18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
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考试(测试)内容、时间及方法
1.考试(测试)内容:在省教育厅指导下,我院自行组织考核,考核以“文化素质”+面试(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)的形式进行。
2. 考试(测试)时间:
4月4日-4月5日: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試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。
4月6日-4月7日: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院领取面试准考证
4月8日:面试
3. 考试(测试)方法:文化素质考核,高中毕业考生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;中职毕业生以原就读学校毕业考试成绩为依据。文化素质考核合格的学生进入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,面试以考查学生职业适应性能力为主,得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。
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
1.录取原则:以文化素质及面试成绩两项综合,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按照考生面试、高中学业成绩(或中职毕业成绩)各占50%形成总分值,从高到底进行排序,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我院预录时,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,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。
2.录取方式: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,由学院组织实施。考生被我院预录后,我院报送预录名单(含考生成绩)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,公示期结束后,没有问题的预录学生才能确定为录取学生。并在2015年8月中旬实行网上远程录取。
3、录取时间:
4月13日: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
4月15日:预录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
8月中旬: 网上远程录取
4.根据省教育厅、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,已被我院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,不得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,未被我院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,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。通过自主选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,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。我院于8月18日左右邮寄录取通知书。
5、执行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,要求考生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等疾病。
6、特殊专业录取要求: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无任何残疾;护理、酒店管理、旅游管理专业,女生要求1.55米以上,男生1.65米以上,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无残疾。录取时,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,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7、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,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。
1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:我院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、住宿费、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
2、助学措施: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(1000-8000元不等);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同时,可根据《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奖、免、减、助、勤基金管理办法》申请免、减、助、缓,勤工俭学等方式完成学业。
3、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: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,达到毕业要求的,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、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,并以此具印;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,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咨询及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857-8330476(传真) 8330818 (传真)
13985350762(杨老师)13985899485(周老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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